林姓男子14年前到台北市一家眼科接受雷射手術,沒想到,術後視力反變模糊,只剩0.1,檢查後驚覺,因雷射把角膜削太薄,必須接受角膜移植手術,憤而提告;林男一審獲判40多萬,但二審法官卻認為,術後2年才出現病變,成因至今不明,也可能與他在印刷廠工作,灰塵太多,不斷搓揉眼睛所致,因此改判醫師不用賠償。全案還可上訴。

二審法官認為,林男術後2年才到醫院檢查出角膜過薄,出現圓椎角膜病變,但圓椎角膜的原因至今不明,加上他又在高灰塵印刷廠工作,有可能因此不斷搓揉眼睛,或其他不明原因導致角膜受損,不能證明和雷射手術有關,逆轉改判執刀的陳姓醫師不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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