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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動時代下堅持正義原則「我在這裡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您的權益!」英國律師安東尼‧愛德華來台為本會「檢警偵訊律師陪同專案」做專題演講,他表示扶助律師在警局應向當事人表明的角色即是如此。而這句話也正好點出,法律扶助基金會存在的目的,旨在讓弱勢民眾能透過法律扶助的支援,也可享有訴訟平等的機會並伸張其正義,讓「請律師」這樣的行為,不再只是有錢人的專利。文/古嘉諄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l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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