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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文章}NO.5  這樣的新法案不知可以幫助多少弱勢的女人,就本人的例子而言,我是原住民,二十歲嫁人,先生是高雄閩南人,從一個熱鬧和諧的家庭裡嫁到一個家庭關係復雜的環境,還得承受他們家族對我是原住民身分給的冷言冷語,加上自身又不會說閩南語,那樣的生活確實造成我莫大的壓力,忍受了好幾年才稍得到他們的接納。然而維繫十六年婚姻關係卻為了一個在聲色場所上班的女人跟我離婚,沒有所謂的贍養費給我,只留下一女兩男跟我相依為命。在法院裡,當法官面前所協議的內容裡,每個月必須支付孩子教育費用三萬元也是當月還沒付完隔月又到,每個月要錢好像乞丐在乞討似的,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根本不想被他這樣糟蹋。但回歸正題並站在客觀的角度想,我還得感謝他。離婚前一年我提議孩子更改姓氏氏從母姓,讓孩子擁有原住民的福利,他居然爽快答應,我不疑有他還很高興以後孩子可以享有原住民的福利了……,之後才恍然大悟。  但在離了婚後的一年裡,生活與教育壓力把我壓得喘不過氣來,母兼父職,身兼兩職希望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但原本健康狀況不好的我不敵疲勞過度生病了也得了憂鬱症,終究還是辭掉另一個工作,當中也四處奔波去尋求社會資源福利,替孩子辦取原住民的就學補助或減免之類的一些申請動作,也辦取原住民單親低收資格,雖然這樣的名詞就某些人而言蠻讓人看不起眼的,可是在以一個沒有經濟背景沒有任何經濟依靠的弱女子而言,這樣的社會福利著實幫了不少忙也減輕我許多負擔。雖然他為了外婆放棄我跟孩子們,也曾在離婚前表示:如果我不接受孩子,將把他們三個送往孤兒院……。這樣的所作所為雖然讓身邊不少親友唾棄,不過有時候我還蠻感謝他的……。因為十六年的婚姻裡,我跟他學做小工,也曾到安養中心當看護、當送貨司機……,做過不少工作,累積了我社會經驗與勇氣,因為我原本是很膽小學歷又只有國中夜校畢業而已。其中我也去學開車,在孩子小時候遇到下雨天大都是我接送,公公生病時也是我載……。這十六年裡的時間無形中他把我訓練的很獨立,讓我遇到現在這樣的環境可以不用花太長時間去適應,所以我應該感謝他不是嗎?現在老大已十九歲、老么十三歲,她們姐弟從母姓,老二是長子因為是心智障礙的原因,所以他有這方面的福利,當初就沒去更改他的姓氏。在享有這樣的福利當中我不會讓孩子認為那是應該有的東西,我會告訴他們這是怎麼來的,以後長大要懂得去照顧更多更苦的人,要有報恩惜福的心……。  現在的人對婚姻的觀念已不像以前的人有著那份堅持,離婚率之大不負責任的男人滿街是,孩子的監護權與養育責任等於都落在女人身上,這樣的犧牲下還跟從父姓,對女人當然不公平,再者現在孩子的想法與資訊來源很豐富,他們會看會聽更有自己的選擇權讓孩子自己選擇跟從父姓或母姓不也很好嗎。  男女經濟平等的問題與姓氏是兩碼事,應該分別去做努力吧,尤其現在時代進步的快速,更讓貧富差距變大,也直接影響弱勢家庭求學的孩子,所以啦……,兩者問題都該努力求進步啦……。  雖然現在社會進步的快速,增進每個人的生活領域,可是對於種族認知跟接受度上還是有待教育,我不懂這個世上為何要有種族區分,同是人嘛,何苦分的這樣辛苦,還用異樣的眼光與帶刺的言詞來看待我們原住民,我希望也期待我們的社會在這方面能更進步,同是一個土地的同胞不是該一視同仁?同心諧力國家社會不是更安定?  現在我跟孩子平常也參加創價佛學會的各個活動,創價佛學會除了談修行更秉持著朝向文化教育的理念,所以我會鼓勵孩子參加,我的孩子們在創價學會裡的薰陶成長不少,最重要的事不會因為家庭背景而自卑,反而過的很快樂很充實。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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